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

執屋


五月尾,六月頭,是一年一度我最珍惜的時候。學期結束,暑期班又未開鑼,是時候,抖一抖。

一年下來,不停輸出,搾乾搾淨,只有六月的悠長假期,可以讀萬卷書,兼行萬里路。今年,在看書和去旅行以外,加入了一個新環節──執屋。

我不是特別整齊的人,小執小整尤其討厭,唯獨喜愛大掃除。物件的去與留,多多少少跟性格掛勾。

有人覺得,大部分東西都不需擁有,留些經典的就夠。我剛相反,話明是經典,到處都買得到。例如驚世巨著,書局沒有圖書館都肯定有。我寧願保存滄海遺珠,因為只有我懂得欣賞,有錢都買唔返。

不知是誰,發明了這個定理:執屋,好簡單。東西拿上手,問問自己,三年內,用過否。沒有?一律丟掉。幾小時後,整潔得剩下四面牆。

我的想法,剛相反。常用的東西,大都很殘舊,棄之不用可惜。反而三年都沒踫過的東西,仍然留着,必有原因,死不捨棄。

三年又三年,轉眼十年。留着的物件,又多了一重意義。曾經收過的信、紀念冊、舊相薄、日記薄、朋友送的小禮物、家人留下的遺物、去旅行時買的手信、心愛電影的票尾、嘔心瀝血的舊習作……

我常常幻想,有一天我死了,這些東西,就是我笑過哭過活過的證明。所以,我曾經丟掉很多衣服,卻仍留住每一套穿過的校服。捐贈過很多昂貴而無用的禮物,就是捨不得任何一張手製生日卡。

有些人,很瀟灑,我卻抱着回憶不放下。人說戀棧過去太消極,我卻每次都在回顧中得力。原來,我最需要的東西,都是不值錢的。但在我心中,已是無價。莫失莫忘,無慾無求,淡泊明志。

2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黃小姐您好:

我是您的讀者, 是一位媽媽. 初次留言, 多多指教!

看了您這篇, 深感認同.不知道您有沒有看過一位叫"劍心"的日劇blogger? 他的部落格報導了一"出 (錯別宇,忘了正字的輸入法, 見諒)" 將上映的日劇, 仲間由紀惠主演, 內容是說仲間是一名收納顧問, 口號是用收納改變人生的故事. 我想您可能會有興趣, 特來告之. 謝謝~~

匿名 說...

十分典型的婆仔心態, 什麼也不捨得, 屋是香港最重要資產, 每呎空間都值萬金, 留給自已享用, 比用來放置N年都不用的雜物, 才是更佳選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