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30日星期六

散文不散

人大了,口味轉。

小時候,鍾情五顏六色冰多過水的所謂特飲;何時起,愛上品茶。

十多歲時,翻開報章第一件事看娛樂版;如今年紀翻了一番,先看和例必重看的,是副刊。

看書,以前鍾情小說。由經典鉅著到街頭巷尾十元三本那些,只要還算是個故事,一律有殺錯沒放過。一頭栽進去一口氣看罷,抬頭渾然不知身在何方,最痛快。

人老了,別說再捱不住通宵追看小說,連好好坐下看幾小時書的空檔都矜貴起來。

也不是貪方便才愈發愛上散文的。只是愈來愈發覺,如果看小說是為了借助沈溺去讓情緒排毒,讀散文就是個增新生命智慧的過程。

作家李敖說過,寫文章,只想兩點:寫甚麼,如何寫。

第一點,關乎內容,通常最多人留意。文章「抵讀」,是因為有新資訊。

我對散文上癮,卻是基於第二點。太陽底下無新事,散文高手,卻總有能耐捕捉最細緻的生活點滴。幾百字,見真章。平凡事,寫得爛,看了白看。寫得好,天下平凡人不知凡幾,統統由衷共鳴、深深感動。

看散文,不為光怪陸離的內容,只為行文的風格。讀一篇佳章,如看俠士耍劍、舞者起舞,流麗、瀟灑、跌蕩有致又不落俗套,身為讀者,看得牙癢癢,心忖:怎麼自己有一樣的經歷、卻沒這不一樣的角度?

不幸地,市場卻認為散文不過是跟隨時勢杜撰的隨筆。於是,我總有幸在舊書攤大堆大堆廉價購入這些明日黃花。然而在家中書架,長青的永遠是過了期的散文。每度重看,都有新體會。作者畢生經歷提煉出來的智慧,流露於字裡行間,經過時日,融入成為我的人生觀。生命的智慧,就是如此承傳開去。

隨筆不隨,散文不散,我對此,深信不疑。

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

四分鐘的過冷河

瑞典一項研究發現,出門上班前和下班回家後的四分鐘,是一天中夫婦最易爭執的時間。想深一層,豈止夫婦,這八分鐘,簡直是任何家庭關係最緊張的八分鐘。

曾幾何時,我外遊期間寄住E處,每朝都目睹這一幕:

E暴力地按熄響了良久的鬧鐘,掙扎着爬出被窩,眼半閉着衝進廁所。

距離必須出門的時間還剩幾分鐘,E母貼在門外問:「今晚何時放工?」門內默然,沖廁聲響。「回來吃飯嗎?」沒回應,漱口聲響。「給你盛了湯,喝完才出去?」門打開,二人踫個正着,E仍是一副未睡醒的呆口木臉。

「喂,我在問你,聽到了?」E手忙腳亂在結領帶,頭猛點。「你幹嗎不應我?」E咀裡塞着麵包,左手穿鞋,右手抓起公事包。「喂...」大門一關,E已不見了踪影。「你話丫,你話丫,呢個仔係咪冇鬼用,朝朝唔黑我面唔安樂!」

我想起自家的情況,也差無幾。而且「黑面」事件,下班後一樣發生。小女子不才,走幾層唐樓樓梯,氣吁足五分鐘。家母老當益壯,走百多級樓梯面不改容。同步歸家的話,又免不了上演「心急媽媽與十問九唔應衰女」的一幕。

算來真無辜,「黑面」非因家庭起,卻往往是家庭糾紛的源頭。雖說是小磨擦,但每天早晚各一吵,足教溝通的雅興全消。

早前,友儕間交流與家人的相處之道,有人提及她下班後,必定第一時間梳洗。重點,不在卸妝洗臉大小解,而是偷回一點私人時間,撫平白天在辦公室的殺戮情緒,由「黑面」過度至「歡顏」。現在想來,那請勿打擾的空間,就是調查裡說的關鍵的四分鐘了。

爭吵皆因心急起,一家人一世流流長,何苦扼殺讓情緒過冷河的幾分鐘?

2009年5月24日星期日

絕種了的平衡生活

讀者P將畢業,己有兩份「荀工」在手,分別是爭崩頭的AO和某大公司的見習職位。

兩者,她都有興趣。魚與熊掌,取決於誰能給她更多平衡生活(work/life balance)。她於是來電郵問:「做AO 究竟幾點放工 ?」

我在政府的幾年間,大致都是八至九時下班,非常時期天天7-11,假期也不能倖免。不過,AO每兩、三年換部門,一切還看造化。有前輩就曾好言相勸:幹這一行,「好景」與否,都別「take for granted」。

我不知道P的另一選擇,是否「好景」些。我認識同一機構的見習生,就試過連續60天開工。事後,當然沒補假。最不可思議的是,她曾因意外住了醫院兩個月,腿打了石膏,上半身閒着,於是老闆天天捧着文件來探病,為她「解悶」。

小公司,也不見得工時比較人道。友人之一,去年因受不了每晚OT至零晨三時,九時正又再生觀音似的歸位,毅然辭職。

其後賦閒在家,日日看書聽音樂寫文章做運動學烹飪。埋單計數,連租金在內每月的生活費,不過數千。

她把心一橫,不如少賺一點錢,賺回一點生活,轉戰要求較簡單,工時較固定的職位。八個月晃眼過,仍然失業。無他,大學畢業工作了十年,想返回基本步,她肯做,對方都不敢請。

P在電郵裡說,她快要結婚,婚後希望以家庭為重。事業,要有,但不是生命的全部。她的觀點,我完全同意。不過,合指一算,上班十二小時,交通兩小時,睡八小時,連同吃飯梳洗上厠所的時間,家庭生活,還剩多少?

千金難買半日閒,似乎已注定是這一代打工仔的宿命。我常想,如果稍作減薪可以換取準時放工,用省回的錢多請一批人,是不是對生活質素和失業率都該有些幫助?

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

代表與責任

愈想愈覺得,曾蔭權那關於六四的言論,之所以天怒人怨,已不止是他能否代表香港人的問題。

文明社會,人人有獨立思考,任何人都難以代表另一個人。就算是特首,在國際社會無可避免要代表香港,在香港人心目中,恐怕也不一定視他為代表。

代表,要有授權。曾蔭權以「整體香港人」作擋箭牌,偏偏他就不是「整體」香港人選出來的。「整體」香港人,從沒授權他代表自己。他能坐上這位置,是我們的無奈。他對自己的代表性深信不疑,是他的無知。

不過,自大與無知,罪不至此。要知道曾蔭權這句話說得有多錯,先不用討論他,看咱們的成龍大哥就知道。

與六四的大是大非相比,兒女私情何等微不足道。而成龍的國際形象,向來多多少少是香港人的驕傲。要談代表性,說不定認為成龍比曾蔭權更能代表香港的,大有人在。

然而,當日大哥一句:「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」,同樣天怒人怨。女人們,痛罵不絕;所有雄性動物,更即時與之劃清界線,嚴正聲明:他豈能代表所有男人!

細心一想,就知道觸動大眾神經的,非因成龍搞大了女明星的肚子(這些事在娛樂圈還見得少?),而是因為他把天下男人拉下水。

情況,就像小學生犯了錯,被老師捸個正着,還大條道理告發隔離位同學:「佢夠有偷睇咯,點解淨係罰我?」

企圖用別人的錯,去淡化自己的錯,是無賴所為。作為特區之首,也要借此下三濫手段,去為自己解困,怎不教人髮指?

曾蔭權在議員們窮追下,衝口而出說了這翻話,愈發令人相信是其由衷之言。如此想來,咱們的特首,何止埋沒良心,是非不分?根本就是個逃避責任的懦夫。

2009年5月18日星期一

別低估我們的在乎

我以前的傳呼機,今日的手提電話,一直都有6489這組號碼。

八九年,我在念小學。政治,我不懂。報紙的報導、電視的畫面,卻歷歷在目。

屠城火光紅紅,手無寸鐵的學生站在軍隊的坦克前,活活被輾過。內地的主播流着淚報導,翌日就不見了,換上樸克臉的主持。

不想記起,未敢忘記。一組隨身號碼,有難以言喻的象徵意義。它就像軟性宣傳,對自己時刻提醒,當日無辜犧牲的學生,還未討回公道。

吾道不孤,朋友中,好幾個都有這習慣。交換電話,一看號碼,眼神一踫,心照了。這些人當年都不過是小孩子,但目睹槍桿子政權下,國家親手屠殺自己的人民,箇中是與非,就算還沒念多少書,都懂。

當年的長輩們,比我們了解更多,天天緊盯着電視邊看邊哭。事發多年,不會刻意提起,但每每念及,仍是刺心的痛。

記得前年六四,議員涂謹申在議事堂上朗讀死者名字,聲淚俱下。我在茶餐廳看電視轉播,全場人管你是長者婦孺、麻甩中年、還是旁若無人的情侶,同時情不能自已看着螢幕。空氣一下子沈寂起來。無奈,都寫在臉上。

我不知道曾蔭權口中的香港人,包不包括這些人。我不知道廿年前他怎樣向自己的孩子解釋天安門的孩子的遭遇。我不知道當年已是高官的他,對國家的殘酷有何感覺。

香港的領導者,沒有明辨是非的智慧,沒有主持公道的勇氣,沒有對人的惻隱,作為不是特首口中那種香港人的香港人,我覺得好羞恥。

唯有阿Q點想,有他這一句激起公憤,說不定今年燭光晚會人數又創新高。時間煞地巧合,就像當年馬力的轆豬理論一樣。歷史,果真會重演,如果我們仍在乎歷史的話。

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

愛的雙面刃

話劇《結婚》剛落幕。這個劇,我看過無數次,仍舊心有戚戚然。那份暖,沒有別的故事能取替。那種酸,同樣入心入肺。

我無法想像編劇橋田壽賀子,在舊日本社會,要鼓起多大的勇氣去寫這個題材。

一家五口,大姊為了養家拚命工作,把終身幸福擱置一旁;二姊由十一歲起負責持家,連學都未上過;三妹努力唸醫科,唯望早日畢業減輕家裡負擔;四妹為了不辜負全家厚愛,努力備戰入大學。單親媽媽,多年來不辭勞苦,只為令一家人「整整齊齊」。

這個家,和諧而親密。悠悠歲月,在飯桌上的歡笑聲、寢邊的閒話家常中流逝。各守崗位默默犧牲,只因相信,你快樂,所以我快樂。

然而,這是不是真正的快樂?一直不計付出的母親,想也沒想過,突然有一天,唸高中的么妹宣布要未婚產子。三妹為了與深愛的法國人相戀,索性缺席國家考試。

破釜沈舟的出走,不因缺乏愛,反而正因為密不透風的愛,令二人背負着沈重的心靈負擔。她們不忍姐姐為自己而犧牲,更不想變成姐姐的翻版。困獸鬥的愛,令被愛的人窒息,迫使二人豁出去自斷後路。

愛,是支持,也是壓力;愛,是保護,也是枷鎖。故事的結尾,母親毅然決定於六十高齡再次出嫁,成就了餘下兩個女兒的自由,重拾屬於自己的人生。

橋田壽賀子,好棒。頌揚「愛」,很容易;批判「愛」,卻非常非常難。她透過《結婚》,提出了最有力的控訴。當我們盲目高舉愛是無私付出和無盡犧牲,往往忘了愛也應包括無條件信任和在適當時候「放手」。

人與人之間,因為有距離,才可以更沒距離。放手讓所愛展翅高飛,才是真正的「你快樂,所以我快樂」。

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

念師恩

小學和初中的母校已屆140周年,找來一群舊生話當年。異口同聲憶及的,都是一些生命中的啟蒙老師。

小時的我,「偷窺」技巧是一流的。裝着聽課,小說卻藏在抽屜裡看,屢試不爽。某天,中文老師在走廊突然把我叫停,說:「你的文章寫得不錯,該是上堂偷看小說日子有功,繼續吧!」我不知她是叫我「繼續」寫作還是「繼續」偷看小說,當場只覺無地自容,此後上課都留心起來。

後來方知,老師小時候曾被學校沒收小說,心深不忿奮發圖強,一度當了作家,出過好幾本書。對於被罰,不知她仍記恨否,反正她的學生如我,就成了最大受惠者,坐享其無限包容,也因此加倍愛上寫作。

母校的學生,外號「番薯妹」,好聽點叫乖乖女,老實點形容就是不吃人間煙火的「一嚿飯」。我作為「番薯妹」之一,自小最討厭社會科。政府架構、世界大事,為應付考試生吞活剝,心卻想,這東西與我何干。

中二那年,來了位新老師。上她的課,書不用念,每次卻要就某時事題目辯論。起初,不知從何辯起。老師卻說,凡事沒對錯,只有不同觀點與角度。於是,堂復一堂,班房裡的思想踫撞,漸漸激發起稚嫩心靈的求知慾。那一年,我像中魔法似的開了竅,直到今日所做的工作,幾乎都與時事分不開。

原來,老師也是母校舊生,當年憑標青成績考進港大社會科學系。豈料只懂讀書的「番薯妹」,在講求靈活思維的環境裡,一下子就給比下去。畢業後回母校執教鞭,自然不想師妹們重蹈覆轍。

老師們用過來人的心情春風化雨,多年後憶起,格外感恩。無以為報,只願今日自己為人師表,同樣可把這份用心承傳下去。

2009年5月9日星期六

情是故鄉濃

天下楊梅一樣花,我信的。旅行這回事,景點多少,地方妥當否,都是其次。人對某處某地的留戀,全因當中的人和事。

不知今日的小孩,喜不喜歡到國內旅遊。我念小學的年代,「返大陸」絕非多數孩子的心水。爬滿蒼蠅的乾廁、放飛標式的隨地吐痰、熱得教人汗流浹背的硬坐火車,光聽都夠嚇人。

那些年,我跟着雙親,拿着一度暢銷的「中國旅遊」雜誌,個個假期自助遊「返大陸」,上述情境,初見嘩然,後來慣了,反而不太在意。時日一久,腦海剩下的,就只有窩心回憶。

第一次遊三峽,我九歲。某日在船上給友人寫明信片,有當地人路過,好奇問我寫什麼,身旁的家父加入閒聊,不覺就聊了一個下午。一見如故的兩家人,長江一別後,竟然信守承諾,信來信往風雨不改。

十二年後,我參加大學交流團到北京玩,每星期都接到他們的問候電話。回程那天,都記不起火車行經武昌還是武漢,反正停站那刻,我從車窗看見他們,正使勁向我揮手,嚇了一跳。衝下車,飛奔來一個熊抱,他們那強而有力的臂彎,加上買來送車的大包小包水果乾糧,把我緊緊埋在懷中。耳邊,響起溫柔的叮嚀。

車再開行,我看着他們的臉漸行漸遠,感覺比任何電影裡的離別場面都虛幻。同行的友人問,這一家三口,老遠乘幾小時車來相見十分鐘,一定是養大你的親人?未回魂的我,哽咽說,不,通了訊十二年的筆友而已。

旅途上的友誼,也講緣份。不過我最深交的,都是「返大陸」建立出來的,大概不是巧合。沒機心的交往,總來得簡單而長久。反照香港那些永遠不兌現的「得閒飲茶」,我還是嚮往大江南北的人情味多一點。

2009年5月6日星期三

迷城索驥

北京友人J的太太來港產子,他問,香港的地圖究竟該如何看?令我想起12年前初到北京,他怎樣教我認路。

J把地圖在空中使勁一揚,攤開擲在桌上,權威地說:「要找地方,先要理解城市結構。在京城,誰最重要?」「皇帝。」「對!所以,紫禁城當然居中。」他手一指,落在地圖正中的故宮上。

「那麼今天,權力中心在哪裡?」「中南海?」「全中!看!它不就在故宮旁?」嗯,有道理。

「故宮在中、日壇居右、月壇居左、天壇在下、地壇在上。有『日月天地』拱照保佑,紫禁城不就安全了?」原來如此。

「路也不難記的,京城全是環路,五環比四環近郊,三環又比四環近市中心。每環再分東南西北,一看地址,就知遠近。」

我看着地圖,覺得故宮有點像擊入湖水的石頭,一環環的路,就是它漾出的一圈圈漣漪。忽然想起,咱們的祖先相信國家就是世界的中心,故命名為「中」國,繼而南征北討,向外逐步擴展版圖。

如此說來,京城的規劃,也許就是這樣的概念了。地圖上的阡陌,蘊藏着一代皇朝的偉大構想,時空交錯,泱泱大國的影子,躍然於紙。物換星移,城市設計卻歷久不衰,國家走過來的路,依舊有跡可尋。

後來,遊歷多了,發現世界各地的規劃,都有其邏輯。例如京都的街,四平八穩,以一條二條三條等順數命名,皆因古時大戶人家各據一方平分春色。又例如在巴黎,由舊凱旋門走到新凱旋門,經過從古到今的建築,宛如走過時光隧道。

我猜,J想知的,大概不是如何認路,而是香港的城規邏輯。可惜,我想不出所以然。放下地圖,我領着他乘地鐵,走兩條斜路再拐幾個彎,到了浸會醫院。

2009年5月3日星期日

Maggie

想寫她,好久了,一直找不到適當時機。

她,原是本版編輯梁佩琪。上月起,同時是逢周日左下角的專欄作者。而我們,都稱她Maggie。

編輯,對作者來說,往往是聽聲不見樣的神秘人。奇就奇在,間中踫上其他作者,三句不離,總提起她。

異口同聲,都佩服她審稿的認真程度。核對資料改錯字等指定動作自不消說,文中小節,她都必仔細消化。

例如我曾提及一句排列成三角形的標語,她就真的試寫再試寫,想像實物的樣子,回電問個究竟,確保文意清晰才出街。

又例如我寫電視螢幕,她就問,是螢幕還是屏幕。因為舊三色電視叫螢幕,LCD就是屏幕。而我下筆時,倒沒留意這細緻分別。

刊登網址,她反覆試click;介紹食肆,她把街名門牌查過一清二楚;某次我寫至愛零食美味米,她沒吃過,就上網找來大堆照片和舊電視廣告再三核實。好些片段,連我都沒見過。

我是夜鬼,有時交稿晚,煞是不好意思,她卻每次都說,明樂,別客氣。我萬謝,她又說,看,你又客氣了。然後火速趕工,之後一個單身女子裙拉褲甩趕尾班車回家。

不過,Maggie令我印象最深的,都不是這些,而是那永遠輕快悅耳的聲音。

大家年紀差不多,偶然會閒聊幾句。初寫專欄時,我告訴她,看見陌生人在讀自己那一格,不免暗喜,她就興奮地答:「哈哈,我見別人打開副刊看,都已經好開心!」

如今,她都加入寫專欄了。見文如見人,感覺跟想像中那誠懇而伶俐的小妮子,完全不謀而合。

我問她,是自薦寫欄的麼?她說,才不,想都沒想過,總編輯恩賜機會而已。

老生常談又如何?真心喜歡自己的工作,用心對待,旁人總能感受到。機會,永遠只為有準備的人而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