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月31日星期四

博益要結業,最後十四名員工於農曆年前接獲大信封執包袱去了。大小作家嘔心瀝血的著作,三月後賣不完便銷毁。版權不轉讓,也不會再版,作品從此隱沒人間。

消息令人震驚,非因結業,而是久久未能接受它走得那麼絕,那麼難看。

明明還在賺錢(管理層嫌盈利太少),卻像走私落難般離開。成千上萬著作被無情扔掉,連轉贈圖書館,或捐助有需要人士都懶得考慮。

堅決不再版,但又死人霸生地擁着版權不放。以為出版社結業,合約就自動宣告無效嗎?對不起,契約一方是母公司南華早報而非博益,南早一日健在,把作品拿到哪兒轉載都是犯法。而且合約大多是賣身契,再過多少年都別指望作品得見天日。許多新作者好不容易殺出一條血路,作品才賣了一年半載。有一些,剛簽了約,還未付印,胎死腹中。

基於商業考慮結束子公司,集中發展利潤更大的英文傳媒事業,無可厚非。然而究竟是光榮引退,還是草草了事,感覺差天共地。

把公司賣斷,賺了利潤,旗下作品尚可再世投胎;要不然讓原作者購回版權,從此海闊天空;都是雙贏之舉。或至少,為存倉的作品作出比較人道的安排,多少掙回一點形象分。堂堂一個歷史悠久的出版業集團,怎會想不到?

但它還是選擇了眼不見為淨的處理手法。作為文化事業的經營者,它又有多珍惜作者的心血結晶,有多著緊文化事業的滋長與傳承了?

或許有一天,某著作終於再版,該不會是哪位巨星作家殞落,借着大眾悼念之情乘勢撈一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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